今年以來,為深入扎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,督促全縣各單位各部門履行好主體責任、紀檢組織履行好監(jiān)督責任,切實把“兩個責任”真正扛起來、落實下去,湟中縣堅持問題導向,加大工作力度,建立層級約談機制,促進“兩個責任”落地生根。
約談采取分級負責、一級抓一級、一級負責一級、層層抓落實的談話方式進行。縣委主要負責人率先垂范,帶頭講授廉政黨課,做出廉政承諾,參加民主生活會,勤教育、勤管理、常部署,種好自己的“責任田”。對班子成員及副縣長、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黨(工)委書記和項目多、資金量大的水務局、交通局、財政局等7個單位進行約談,指出副縣長對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過問少、不重視,對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掌握不夠等問題;鄉(xiāng)鎮(zhèn)黨委及有關單位履行職責不主動、紀委監(jiān)督責任弱化、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薄弱、作風建設常態(tài)化意識不強等問題,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正視問題,直面不足,制定措施,認真整改,堅持把紀律和規(guī)矩挺在前面,認真履行好黨委班子、班子成員、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及監(jiān)督執(zhí)紀問責的職責,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落到實處;副縣長對分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“一崗雙責”履職情況進行約談;紀委書記對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紀委書記履行監(jiān)督責任進行約談。同時,要求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、各單位黨委(黨組)書記對班子成員“一崗雙責”履職情況進行約談,班子成員對分管的科室、下級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,約談時不講成績只講問題和不足,限時整改,通過層層約談,傳導壓力,促進“兩個責任”落實。